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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流程
为了加强增值税管理,堵塞漏洞,优化为纳税人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决定改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管理工作流程,从2003年7月份开始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简称“一窗式”管理)。“一窗式”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征收单位办税大厅的纳税申报窗口必须进行“票表稽核”,以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真实性。
为实现一窗式管理,征收单位应当将办税大厅的窗口功能进行归并,实行“一窗式”管理,即在一个窗口面对纳税人,统一办理防伪税控IC卡报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和纳税申报。不再单独设置报税窗口,对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数量大的可以单独设置认证窗口。
“一窗式”管理流程的要点为:税务机关在一个窗口受理抄报税、认证和纳税申报。每个纳税人进入办税大厅后,直接到纳税申报窗口递交纳税申报资料、抄报税IC卡或软盘以及需认证的发票抵扣联,然后由负责受理工作的税务人员依照先操作抄报税、认证,再操作纳税申报的顺序进行。抄报税和认证信息先由防伪税控系统采集,并形成接口文件。在受理纳税人申报时,必须用防伪税控报税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存根联销项信息比对纳税人申报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项信息,同时用防伪税控认证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进项信息比对纳税人申报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进项信息,从而达到在申报系统中即时比对的目的。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流程的通知》(国税办发〔2003〕34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流程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3〕2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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