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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某媒体刊载了一则题为“存车存丢了赔钱”的物业管理纠纷案例,全文如下:
×先生住在××区××××小区,他告诉记者:“前日上午11时,我回家后把电动自行车放在了楼下的停车棚内,当时车棚内有十几辆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下午1时,我下楼之后就发现电动自行车不见了,随后我立刻向小区保安说明了情况,当时值班保安班长态度很不好,他表示保安只负责小区内公共设施的安全,对于丢车的事惰他们没有责任。”
×先生认为,自己按时交纳了物业费,电动自行车也是存放在物业指定的位置,因此物业公司应该负责赔偿,对于保安的说法×先生感到无法接受。
负责××××区的××××物业公司保安部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先生丢失电动自行车的事情物业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对于保安不礼貌的态度,这位负责人已向×先生道了歉。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小区内共有100多名保安,每天24小时在小区内巡视,但是也不能避免车辆丢失的事情发生。针对×先生的丢车事件,物业可以和×先生进行协商,尽量达成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天津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介绍,业主在小区丢失车辆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果业主把车存放在收费的存车处,物业应该负责赔偿。如果是存放在免费的车棚内,物业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在我国的法律条文和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中并没有具体的明文规定。×先生把电动自行车存放在了免费停车棚内,双方可以就这个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双方比较满意的结果。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业主可以采取诉讼手段进行解决。
点评:
对于“交了物业服务费,小区丢车物业公司就应该赔”的说法是否正确,我们应从以下几点去分析:
1、物业管理服务承担的环境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中的车辆管理与车辆占地停放和存车保管管理服务的含义有什么不同?
对于物业服务费承担的环境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中的车辆管理来说,是面向全体业主及使用人公共利益的对各种车辆(包括业主及使用人自有和外来的)在管理区域内有序行驶和停放的管理服务,是为了保障物业管理区域有一个良好、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而不是针对部分业主及使用人车辆本身的管理服务。所谓针对车辆本身的管理服务,一类是仅针对因车辆占地停放而产生的相关管理服务;另一类则是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对车辆进行保管的管理服务,即通常所说的“存车”管理服务。
2、能否用业主交纳的物业服务费来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占地停放甚至保管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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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物业管理区域内部分业主及使用人车辆占地停放或保管另行交纳的相关管理服务费包含哪些内容?
由于部分业主及使用人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共有所有权的道路或是车库、车场停车位场地停放车辆而产生的相关管理服务,应包括保证车位占用人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因车辆长期占压地面而需要进行的地面维护、因停车而产生的保洁、相关设施设备购置与维护等方面服务。其服务费则是由提供上述服务所消耗的相关人工、能源及材料等费用构成,这些费用都需要从停车场地占用人另行交纳的场地占用费中列支。对于购得车库、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及使用人来说,若需要物管公司提供上述服务,亦应交纳相关费用。 |